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卫生罚款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卫生罚款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机构违规处罚条例2021年?
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
2、非法行医罪的情节严重是指: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个体诊所按什么处罚最高?
(一)未取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业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二)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限期内仍不办理变更登记的,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三)擅自招用不符合规定条件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四)擅自改变业务范围,增加病床的,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五)不遵守有关病人、病情登记、报告制度,或不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业务和帐目收支情况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六)伪造、涂改、转借执业许可证,推诿、延误治疗,发生医疗事故>瞒不报,以及伪造、涂改、销毁病案资料或有关证明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七)从事人工授精或擅自进行***治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1、对于一般的非法行医,尚未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危害后果不严重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若“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罚(如病人残废了)”,或者“诊所开业很久”了, 这就要看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罪,该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
医疗保障基金处罚有几种情形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八)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就医、购药,提供虚***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九)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卫生罚款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卫生罚款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