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工伤,医疗卫生单位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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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工伤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疗卫生单位工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住院保险报销标准?
  2. 急诊能不能报工伤,是不是一定要住院才能报?

工伤住院保险报销标准

工伤报销标准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医疗卫生单位工伤,医疗卫生单位工伤赔偿标准-第1张图片-斗得医疗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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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卫生单位工伤,医疗卫生单位工伤赔偿标准-第2张图片-斗得医疗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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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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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诊断鉴定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急诊能不能报工伤,是不是一定要住院才能报?

发生工伤后去医院就诊后,医生根据伤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具备住院指征的入院治疗; 门诊、急诊可以处理后不需住院的可以门诊治疗。 报销医药费的前提是受伤工人参保。不管住院与否,只要是工伤,有医院出具的门诊、急诊或住院资料、诊断证明以及医疗费用清单和收据。就可以提请医疗保险部门报销。

另种情况在没有参保的情况下,应有用人单位或雇主予以报销或支付医疗费。

没有这个规定,只要是认定为工伤的,无论是否急诊,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治的费用(急诊可以先就近就医稳定伤情之后转入协议医疗机构),治疗费用符合三个目录的,均应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卫生单位工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工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工伤 工伤保险 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