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合并,医疗卫生单位合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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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合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卫生单位合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还会设置经办机构吗?原来人社、发改整合后如何安置?
  2. 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名词解释?
  3. 卫生和计生部门什么时候合并?

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还会设置经办机构吗?原来人社、发改整合后如何安置?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组建成立了新的行政部门——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为***院直属机构,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为***直属机构,多数为副厅级。市县根据党政机构限额规定,设立单独的医疗保障局,或者卫健委成立挂牌机构。

根据今年四月份“两会”结束后公布实施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院直属机构。

医疗卫生单位合并,医疗卫生单位合并方案-第1张图片-斗得医疗服务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18年10月份,各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陆续获批执行,省级的医疗保障局基本上都是单独设立为***直属行政机关,为副厅级机构。市县由于受党政机构限额限制,又不能设立“事业局”和部门管理机关。因此,大多数市县都对应设置了医疗保障局,统一为***直属机构,或者隶属卫健委管理,部分直接在卫健委设立了挂牌机构,统一由卫健委机关行使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能。

不管是单独设立,还是挂牌机构,医疗保障局的性质是行政机构,这一点是明确的。作为新组建成立的机构,无论是原来卫计部门的新农办,还是人社部门的医保、社保单位,基本上在市县一级都是参公事业单位

在组建过程中,市县都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以新农办为主,整合人社局下属社保局具体承担医保工作人员,连人带编一起划转,新组建成立医疗保障局。发改部门由于业务量小,划转的数量极少,或者只划转职能不划转人员编制划转后,以原参公人员为主组成医保局机关工作力量,事业人员无法全部转换身份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医保工作具体业务和服务职能,包括原来的经办机构及业务,都在整合之列。局机关负责监督管理职能,以及行政审批职能及业务,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经办事宜,以及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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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名词解释?

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定义

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包括家庭保健、疗养院服务、初级和专科门诊治疗手术治疗、社会服务、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融资,通常***取管理式医疗护理(保险专业用语)的形式。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也可以是培训医生护士和专职医疗人员的培训基地

卫生和计生部门什么时候合并?

卫生和计生部门是在党的十九大后的机构改革合并在一起的!过去由于我国实行***生育,并且***生育在那个年代处于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国家将***生育定位我国的基本国策!随之成立了***生育委员会!现在这个政策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计生部门也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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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卫生单位合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合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保障局 医疗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