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综合医院设立审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综合医院设立审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院办分院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手续如下: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请问要在一个地方建立医院,需要找卫生局的哪个部门?
要看设立什么样的医疗机构。
如果是诊所、门诊部等,找区县卫生局医政科(股),要是设立规模比较大的医疗机构,找市卫生局医政科(处),要是设立大型综合医院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医院找省卫生厅医政处,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为卫生部医政司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综合医院设立审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综合医院设立审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