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综合医院建筑比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综合医院建筑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级甲等医院护士和床位的比例?
***综合医院
一、床位: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医院床位面积配置标准?
一般医院床位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和床位使用面积,以二级医院为例,一般建筑面积要求每张床的建筑面积是不少于40平方米,而使用面积则要求每张床的使用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这就是二级医疗机构有关床位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有关规定。
一级综合医院
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级综合医院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3.日平均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综合医院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各级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作了明确要求。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综合医院建筑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综合医院建筑比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