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综合医院排放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综合医院排放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院污水排口标准?
2. 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废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废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废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3. 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 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废水。
我国十分重视医院污水处理工作,早在1963年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污物消毒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解决医院污水、污物处理设备。
2、1983年颁实施GBJ48-83医院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试行)。
3、1984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招出:排放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准排放。
医院负压机房污水排放标准?
负压机房污水不属于医疗废水,如果与医疗废水一起排放,需要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单独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996)或者按当地环保部门规定。
国家对乡镇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如今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996),将医院污水按其受纳水体不同的使用功能等规定了相应的粪大肠杆菌群数和余氯标准,对COD、SS等理化指标无特别要求,只需达到要求相对较低的其他排污单位标准,且只给出余氯下限而无上限。
根据现行标准,现有医院污水处理工艺级别低,主要存在(1) 悬浮物浓度高,影响消毒效果;(2)水质波动大,消毒剂投加量难以控制;(3) 消毒副产物产生量大,影响生态环境的安全;(4)余氯标准无上限,过多余氯危害生态安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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