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最新

交换机 33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18年县级卫生机构怎么改革比较好?
  2. 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医保中心怎么改革?

2018年县级卫生机构怎么改革比较好?

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改革,从已经颁布实施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和已经批准实施的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成立“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内容来看,是将原来的卫生计生部门、民政部门的老龄委职能,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安监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统一整合,组建成立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工作职责重心转移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上。主要职责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县级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设置,同样是对应成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原来卫计局和新增加的老龄委职能,新划转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县卫健委是县***组成部门,原级别、行政财政供养、公务员等性质不变。职能整合后,原老龄委、安监局职能承担的事业人员随职能划转到卫健委,成为卫健委的挂牌机构或内设机构,有行政编制空缺的过渡为行政编制,经培训考试过渡为公务员,不能调剂置换为行政编制的,参与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改革。

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最新-第1张图片-斗得医疗服务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原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卫生监督执法局或中心,参与县区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连人带编划转到“县行政综合执法中心”,或者按“5+1”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成立的“市场综合执法中心”,取消参公属性,原参公人员暂时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等待人员管理政策出台,临时人员全面清退,不允许编外***人员进入执法队伍,承担行政执法任务。

其他事业单位,包括下属的疾控中心、城镇计生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病办、计生协会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承担的行政类职能剥离出来,划归卫健委机关承担;将生产经营职能和中介服务职能划分出来,推向社会,改企经营。所有剩下的公益服务职能,参与事业单位综合改革,成立卫健委综合服务中心,或者跨领域成立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将原来的新农办(农合办)、医保办及社保局等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和卫健委一样,成为***组成部门,或者***直属机构,归口卫健委管理。新成立的医保局,是行政部门,承担行政职能,工作人员也要过渡为公务员管理。

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最新-第2张图片-斗得医疗服务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只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编制,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给予医院更大的经营自***,实现医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自由流动。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等划分为公益二类,参照公立医院改革;乡镇卫生院划分为公益一类,突出公益服务职能,和其他医疗单位区别开来。

乡镇卫生机构参照县局改革,将职能划转到位,暂由原来的卫生机构承担。在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中,同样实行综合改革,按“2+1”[_a***_],成立乡镇行政执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工作由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由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接受县卫健委业务指导。

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医保中心怎么改革?

医保中心原隶属于人社部门,机构改革后,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医疗保障职能整合,组建新的医疗保障局

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最新-第3张图片-斗得医疗服务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各省市开始机构改革。目前,省级改革已经完成,市县两级部分已公布改革方案,部分尚在酝酿审批当中,要求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中,涉及到医疗领域的就有医保部门。

目前,各地都将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卫计委的新农合医疗职责,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医疗保障局,作为***直属工作机构。

本轮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均被取消,因此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作为***直属部门,毫无疑问不会是事业单位,只能作为行政机构存在。其级别,中央为副部,省市县三级比照设置,一般比部委办局低半格,依次是副厅、副处、副科。但部分省市也有超规格设置,比如福建广东江西重庆吉林海南江苏浙江等10多个省市,就将省医保局设置为正厅,而像广西宁夏湖南陕西河北甘肃等省(自治区),则为副厅。市县两级参照设置,省级正厅,市县两级一般为正处、正科,否则就是常规的低半格设置。

本轮改革,实行的是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改革前,医保中心大多为参公,部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能划转后,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体转隶,但不改变身份,整体置换行政编制。也就是说,机构改革,医保中心不会有大变动,只是职能划转而已。

我是小公,专注体制问题解答,感兴趣或有疑问的可以关注我,私信交流

党政机构改革中,各省市县已经明确组建成立医疗保障局。省级医疗保障局是多为***直属机构,副厅级,市县为***组成部门。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职责。将原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的卫生和***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原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原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医疗保障局,统一行使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能。

医疗保障局成立以后,原合管办、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机构将其承担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其他职能保留在原机构,保保留事业单位属性,隶属医疗保障局管理,继续承担医疗保险资金结算、医药费报销等公益服务职能,待下一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一整合。原参公人员整体划转到新组建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使用行政编制,直接过渡为公务员。事业人员保留在原事业机构,部分人员可随职能划转到机关,也有随改革,经培训、考试后,登记为公务员的机会。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评论刷得太快,来不及全部回复,若有问询,请私信。

文章看点:1、以医保中心、合管办、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等单位的行政职能为主,整合成立医疗保障局,为***组成部门;

2、医保中心、合管办、城乡健康保障中心等事业机构,将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进一步整合成立综合服务中心。

这里大部分回答都是瞎回答。

明确的告诉你实际改革情况现在全国新一轮医疗保障局基本挂牌完毕,从人员转隶来看,人员身份基本没有变化!

医疗保障局的人员4/5来自卫计局、药监局、食药监局甚至还有住建局之类的,这些都是正儿八经的行政编制!

反正就是跟社保局无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卫生监管机构改革方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改革 医疗 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