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责任,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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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卫生人员法律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潍坊新冠患者隐瞒致6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可能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 我介绍一病人到私人诊所看病,出了医疗事故,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3. 二级医院公共卫生科的职责?
  4. 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公民医疗费用还有谁来承担?

潍坊***患者隐瞒致68名医务人员隔离可能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山东潍坊***患者张某芳,男,45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人。1月17日至20日离潍外出赴安徽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经追溯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他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所住小区、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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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卫健委的发布,截至目前,潍坊市共确诊16例,而其中4人正是因与张某芳直接或间接接触,而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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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上午潍坊***患者张某芳康复出院,当即鞠躬致歉,等候在医院门口的公安人员以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公安机关。

据近期网络报道,已经有多起隐瞒武汉史或新型肺炎病情,致疫情传播的案例。

1月31日,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返西宁后,故意隐瞒其及儿子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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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友称为“毒王”的福建晋江男子张某某从武汉返回英林镇的家中,却谎称从菲律宾归来,此后他到处赴宴,后被确诊为***肺炎,导致4000多人因此医学观察。2月5日,张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月14日,徐州张某从武汉返回徐州后,隐瞒到过疫区并有发热的情况,仍前往徐州市多处公共场所,并与不特定人群有接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的范某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

2月2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对王某某故意隐瞒在重点疫区工作生活经历和返长行程事实,欺骗就诊医生,且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就餐,已导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封闭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短短数日,各地公安机关通报类似案件数起,相信全国各地类似案件不在少数。当事人严重缺乏责任心,放任自己的危险行为,造成疫情广泛传播的严重后果,对整个疫情防治和社会安全形成了巨大的侵害,其行为无论是在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客观损害事实以及侵犯的社会法益等方面,均已经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上应当给予其否定性的社会评价

首先记住这个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罪名的刑罚期限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换句话说,这个罪名最高可以判处***,因此不要带着侥幸的心理

刑法条文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传染病病原体”,是指能在人体或动物体内生长、繁殖,通过空气、饮食、接触等方式传播,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传染病菌种和毒种。其中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在这次疫情中,新型肺炎被列为乙类传染病

根据新闻报道可知,潍坊的这个患者隐瞒行踪、病情,且被确诊,那么他显然是一个危险的“行走的传染源”,根据其行为可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刑事责任。

明知自己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仍然刻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向医护防疫防控救助人员说明情况,置不确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于不顾,行为可耻,必须严惩!

如果造成多人被感染并死亡,那么就属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巨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律规定可最高处以***!

按照《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险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致人重伤、死亡或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过失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二、行政责任。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的程度,可以最高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内拘留。

三、民事责任。

如果导致他人感染******肺炎,那么必然造成他人身体精神和心理伤害!应赔偿他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致人残疾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对这种隐瞒病情(疫情)的害群之马,绝对不能姑息,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否则,就会有更多无辜的人受害,疫情也将难于控制。

隐瞒疫情(包括自己去过武汉行程),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同时也是无视他人生命健康的一种危害极大的行为,如果导致疫情传播,一般都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重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有可能被处于极刑。

大家知道隐瞒疫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我们就先不说法律责任,单说对自己的危害。首先,你隐瞒疫情病情,你就不能得到及时的医治,等到病情重了再去治疗,死亡的风险就会高很多。相反,如果你及时[_a***_]疫情病情或及时就医,就能在病情刚开始,也即是轻症患者,治愈率就高很多,几乎可以说接近100%的治愈率。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要隐瞒疫情病情,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隐瞒疫情病情害完自己,就接着害家人亲人。一个人得了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首先感染的就是与自己亲密接触的人,跟自己亲密接触的人肯定是自己的家人和亲人。那么,一旦你隐瞒疫情病情,你的家人和亲人也就跟着你遭殃,甚至送命!

以上这么简单的道理,相信大家都懂,疫情面前一定要做到:早报告、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千万不要做隐瞒疫情病情这种害了自己,又害别人的傻事!!!

我介绍一病人到私人诊所看病,出了医疗事故,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要做事故鉴定,如果有过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1.普通医疗事故。法律责任是要你所从事的诊所承担的。同时看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里会指出病人病史、皮试是否规范药品的来源、有效期及其注明的注意事项,病人过敏反应后第一时间抢救是否及时、科学……还有很多。总之,拥有正规、有效的医疗从业资格证,是起码保证你不会“进去”的,民事赔偿也是苦主向诊所索取的。至于你与诊所之间私下这么分摊赔偿则另说了。  

2.是否承担责任,你看医疗。要看你在执行医嘱时是否有过错。如果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这里说的过错即是否严格执行了医嘱,以及是否有误操作等。  

3.具体要经过医疗鉴定结果来看了。也许是药物的原因,也许是特例。如果你的操作过程没有过错,应该问题不大。

  要做事故鉴定,如果有过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1.普通医疗事故。法律责任是要你所从事的诊所承担的。同时看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里会指出病人病史、皮试是否规范、药品的来源、有效期及其注明的注意事项,病人过敏反应后第一时间抢救是否及时、科学……还有很多。总之,拥有正规、有效的医疗从业资格证,是起码保证你不会“进去”的,民事赔偿也是苦主向诊所索取的。至于你与诊所之间私下这么分摊赔偿则另说了。  

2.是否承担责任,你看医疗。要看你在执行医嘱时是否有过错。 如果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如果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这里说的过错即是否严格执行了医嘱,以及是否有误操作等。  

3.具体要经过医疗鉴定结果来看了。 也许是药物的原因,也许是特例。如果你的操作过程没有过错,应该问题不大。

级医院公共卫生科的职责

岗位职责:1、负责公卫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公卫工作的计划拟定和组织实施 3、负责公卫人员绩效工作的考核 4、负责公卫科与卫计委、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物业的联络沟通 5、负责对上级公卫主管部门的迎检和接待工作 6、负责公卫科与其它科室的沟通工作

任职要求:1、全日制本科学历、公共卫生管理科或是市场营销熟悉医院内容等相关专业 2、从事医疗公卫管理经验优先

公共卫生科相关人员职责:

A、公卫科科长职责

1、负责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2、负责医院疫情报告、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

3、负责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传染疾病的监测上报工作;

4、负责职工预防保健工作,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开展职业危害的防护工作;

5、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妇幼保健、免疫预防工作;

7、督导进行消毒质量监测、病区空气细菌监测、抗菌素使用监测,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8、负责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工作。

公共卫生***造成的公民医疗费用还有谁来承担?

谢谢邀请。樱桃番茄对于这个问题没有办法专业回答,因为自己不是属于这个领域的。这边在网上找了一些资料宝宝们可以参考一下~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 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 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责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疫情 隐瞒 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