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卫生人员九不准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卫生人员九不准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行业九不准哪个部门印发?
医疗行业的九不准是指《医疗机构九不准规定》,它由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印发。该规定于2007年发布,目的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权益。
根据《医疗机构九不准规定》,以下是具体的九个方面的禁止行为:
1. 不准违法行医:禁止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或者以非法手段从事执业活动。
2. 不准虚***宣传:禁止虚***宣传、夸大疗效、误导患者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3. 不准索取回扣:禁止向药品、器械供应商索取回扣、佣金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利益。
国家卫计委印发
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卫计委同时发出通知,将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是由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
医疗行业九不准是指以下九项规定:
2. 不准开单提成。
3. 不准违规收费。
4.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8. 不准收受回扣。
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将如何处理?
1_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_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国家卫生计生委一律在全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安全使用天然气的“三先三后九不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用气三先三后、八不准、两紧一通
(一)三先三后:
1、先点火后开气;
2、先灭或后出去;
3、先检查后休息。
(二)八不准:
1、没有炉子不能点火;
2、房体暴漏有易燃材料不准点火;
先通风后开气 、先点火后出气、先检查后休息;
1、没有专用灶具不准点火
2、 灶具附近摆放易燃物品不准点火
3、 灶具、阀门、管线损坏漏气不准点火
4、 没有专人负责不准点火
5、 阀门不准随便开关
6、 睡觉时不准点火
7、 不准私自更换或加大火嘴
8、 不准烤易燃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卫生人员九不准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卫生人员九不准内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