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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饭店坍塌事件,过寿老人要不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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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李大爷在过80大寿,家人为他请了戏班,参加的人大约有五六十人。李大爷称,本来是第二天生日,为送孩子上学便将生日提前到一天,没想会出事,老伴被埋抢救出来时满脸是血,不幸遇难。
山西饭店坍塌***,过寿老人要不要担责?过寿老人不担责。
其实,本人对有这样的问题,很是不解。
过寿老人明显是这起***的受害者,他就是去饭店过个生日,他有什么过错?
饭店不就是让人去吃饭的吗?
老人的家人去吃饭,为他祝寿,亦无可厚非。
过寿老人,及老人的亲朋好友,和其他去饭店吃饭的人一样,都是饭店的顾客。
对这个答题的回答,从法律角度来说,过寿老人是不需要担当责任的,若从***角度来阐述,过寿老人应当受到民间舆论的谴责。
***若老人已过世,何来需要下辈给祝寿?没有祝寿,这罹难的29条鲜活的生命不就是躲过了饭店楼房坍塌的劫难吗?
***若老人在这次事故中也罹难了,死了就一了百了,关健是老人幸存于难,这29位遇难者中,可能有多位是老人的直系下辈,如此的噩耗,致命的打击,心理上的创伤,对老人来说,虽生犹死。老人在大众场合对逝去者家属的下跪,是悲痛过度,心理绝望,心灵负罪的释放,看来老人在有生之年,都在痛苦和绝望中度过。
更有民间舆论对老人形象的遣责,认为“一人没福,害了满屋”,为何饭店早不坍塌晚不坍塌?偏在老人祝寿大宴宾客、高朋满座时坍塌,这里既有巧合的原因,也有因果的原因?说白了,在劫者难逃。这饭店老板也是坏运气,民间有说法:屋不伤人,除去自然灾害,家中的屋倒塌不会伤及无辜。
最大的根由:是过寿老人儿子的原因,为何父亲到了80岁非要操办寿宴?平平淡淡过过去不好吗!若要操办,家中人乐聚一下,小酌几杯不也好吗?
可能老人的儿子在当地很风光,这次借父亲寿宴,嘚瑟显摆一下,广聚宾客,实纳财源,既得面子又有实惠,虽有些人情是回情,没想到乐极生悲、悔恨终生。
有些人自家收人情来者不拒,可还人情时就牢骚满腹,怨怪份子钱压的承受不住,再不想想,***随礼风气,只有从自己做起,自家不惊扰别人,人家的事可睁一眼闭一眼,人生不知要清静多少,怪就怪有些人好面子,放个屁都要祝贺一下,要人家花钱不说,还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规律。
更大的原因,据报道,事发当时,老人的儿子大放礼花,可能烟花爆炸的声响和鼎沸喧闹的人声,人群上下楼之间涌动引起的微震动,多种原因巧合到一起,才是瞬间引起饭店坍塌的罪魁祸首。
山西的一老人为了过八十大寿,竟然造成29人死亡。这对老人来说真是作孽呀,要折寿的。
他自己过80大寿了,但是其他的受害人也许连40大寿都过不了了。于是老人感觉到确是有愧呀,不由自主跪地道歉。
但是这都于事无补,无力回天。也许老人非常后悔:“过什么大寿啊?没想到到老了却摊上这么一个大事,真是死不瞑目啊……”
但是事已至此,老人再后悔也没有什么用啊。老人应当好自为之,别人关心的也许是老人应不应当对于这件事情承担责任问题?
首先,80岁的老人,也许没有什么行为能力了。即使有责任,也是其子女的责任。其子女不嚷嚷着给老人过寿,老人也不会过大寿的。老人不过大寿,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来了。
所以老人很是后悔,下跪致歉。老人这一跪,一是想替子女担责,二是表示自己深深的悔意。
老人太善良了
其次,过大寿本是欢天喜地的事情,谁都不愿意出现不幸的事。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老人家庭来说都是一种意外。
因此,老人及其家庭在本意来说,是没有什么过错的,一般不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指挥者和组织者有疏漏之处,那么应当由组织者承担责任,老人本身也没有责任。
最后,饭店房屋坍塌,作为承办宴会的一方,饭店方面是难辞其咎。
无论是建筑方的责任,或者是承包方的责任?饭店一方作为实际管理人和经营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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